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沂水分公司消防防排烟工程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沂水分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77.96万元
一、招标人: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沂水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沂水分公司消防防排烟工程
2、项目编号:ZT-2021-008号
3、项目建设地点:沂水县城中心街
4、招标控制价:77.96万元人民币
5、计划工期:总工期 50 日历天
6、招标范围: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及资格预审。
1、报名及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仅用于xx工程投标,再复印无效”字样):
(1)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5)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沂水分公司消防防排烟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1月04日10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4日10时00分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