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蓬溪县汽车客运东站项目场平工程磋商公告
受蓬溪县众创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拟对“蓬溪县汽车客运东站项目场平工程 ”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下述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并提出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蓬溪县汽车客运东站项目场平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C20211025-1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内容概况:本项目共1包,预算金额:553150.00元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的响应文件。
3、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及以上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技术负责人具备建市政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6、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8、参考《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截止至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售价:
磋商文件自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9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可通过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①供应商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并加盖鲜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报名登记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②供应商网上报名需将以上资料加盖鲜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扫描件需为pdf格式。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11 月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