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开发区广州路中学2021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
菏泽市开发区广州路中学2021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菏泽市开发区广州路中学,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菏泽市开发区广州路中学2021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DHZ-2021-010
3、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菏泽市开发区广州路中学,学生日常所需全部食材(大米、面粉、水产品、食用油、蔬菜、肉蛋类、调料等);
包号 物资名称 预算金额(元) 供货期限 备注
1 大米 330000.00 1年 确定排序前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 食用油320000.00 1年 确定排序前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3 面粉350000.00 1年 确定排序前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4 水产品350000.00 1年 确定排序前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5 牛肉550000.00 1年 确定排序前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6 鸡肉550000.00 1年 确定排序前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7 鸡蛋500000.00 1年 确定排序前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8 猪肉500000.00 1年 确定排序前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9 调料300000.00 1年 确定排序前二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10 蔬菜(菏泽市开发区广州路中学南校区)510000.00 1年 确定排序前二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11 蔬菜(菏泽市开发区广州路中学北校区)510000.00 1 年 确定排序前二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投报一个或多个包,兼投不兼中。
4、质量要求: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肉类、禽类具有动物检验合格证明,禽蛋必须保证新鲜,干调类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规定的条件,应具有实体店铺及仓储场地,且经营范用之内包含本次采购的所有内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运输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5包、6包7包、8包可不提供)
4、遵守学校相关保密规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提供以下材料于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到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2、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5包、6包7包、8包可不提供);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材料在提供原件的同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如有效证件原件提供不齐全,不予接受。
注: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的z终通过或合格,潜在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评标时须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报名合格投标人,请于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到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