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F2021-1-288
项目名称:廊坊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3635元
采购需求: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服务期: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投标人须具有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必须提供社保缴纳凭证,但可不足3个月);审计内容2020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3、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4、具有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5、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必须提供社保缴纳凭证,但可不足3个月);6、审计内容为2020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磋商供应商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标段)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磋商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2日9:0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9日10点30 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