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黔江卷烟厂GD包装机烟支、烟包检测、美容器改造配件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即黔江卷烟厂2021-2023年度GD包装机烟支、烟包检测、美容器改造配件采购项目已由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黔江卷烟厂2021-2023年度GD包装机烟支、烟包检测、美容器改造配件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招标人将从合格投标人中选择综合得分排名前3-6名的单位作为入围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入库合同后,组建“黔江卷烟厂2021-2023年度GD包装机烟支、烟包检测、美容器改造配件采购供应商库”,本项目三年计划投资额约150万元。具体详见下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中的全部内容。
招标内容 中标供应商数量 备注
黔江卷烟厂2021-2023年度GD包装机烟支、烟包检测、美容器等改造配件采购。详见《采购清单》(包含但不限于清单的改造配件)。 通过本次招标,确定3-6家入围供应商组成本项目供应商库(4家合格投标人确定3家入围供应商,5家合格投标人确定4家入围供应商,6家合格投标人确定5家入围供应商,7家及以上合格投标人确定6家入围供应商,3家合格投标人则全部入围)。 此次招标供货范围的零配件,在《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签订电子交易合同。具体标准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招标内容及要求)。
2.3服务期限: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服务地点: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重庆市黔江区长征路南段55号)。
2.5质保期:1年。
2.6不允许分包、转包、外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行政登记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上进行交易的资格。
3.1.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报名时仍在禁入期内(含禁入截止时间当天),其报名将被拒绝。
3.3 属于应当回避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和管理关系的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具有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认定的行贿行为记录。
3.4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年10月26日起。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日17时00分止。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将《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指定账户及账号,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转账提供证发送至前述邮箱(汇款时需备注投标人名称和参与的项目名称,所有名称可简写),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招标文件费到账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给投标人。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 0114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