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金额:53.85万元
受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拟对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G-2021-114
二、 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38,500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名称 包组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z高限价)
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一 光子治疗仪 台 3 210,000
包组二 多功能清创仪 台 1 168,500
包组三 电子阴道镜 套 1 160,000
合计 538,500
备注:
1. 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2.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单个或多个包组投标,兼投兼中,不允许只对某一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五、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 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提供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 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企业自报, 招标人保留查证权利)。
2. 供应商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备注: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如营业执照副本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且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在有限期内)。
3.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无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 若供应商为所投设备的代理商,则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则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
1. 请投标人代表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3)供应商具备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0月27日起至2021年11月02日期间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8日15:00分。
八、 磋商时间:2021年11月08日15:00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 0114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