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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保定市望都县某单位超市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10-27 10:56:46     浏览:124    
核心提示:2021年度-保定市望都县某单位超市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某单位超市经营权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2021年度-保定市望都县某单位超市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超市经营权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入围两个供应商,第一名负责望都、定州两个营区超市经营权,第二名负责满城营区超市经营权。 (2)服务周期:一年 (3)服务要求: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类商品价格应下浮20%以上,食品饮料类商品价格应下浮10%以上,香烟等统一定价类商品价格不得高于驻地连锁超市(惠友超市)。在劳动节、建军节、中秋节、国庆节、春节等节日,应与驻地连锁超市同步开展促销打折等优惠活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入围两个供应商,第一名负责望都、定州两个营区超市经营权,第二名负责满城营区超市经营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参股或控股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国国籍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四)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五)供应商近3年平均净资产1,000.00万元以上、近3年平均年销售收入500.00万元(含)以上。(六)具备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和连锁经营管理能力,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驻市级合作商总经营面积达3000平方米(含)以上,或有5家(含)以上连锁超市(便利店);驻县级合作商总经营面积达1000平方米(含)以上,或有3家(含)以上连锁超市(便利店)。其中上述经营面积为正在实施有效经营面积的场所面积,连锁超市应当符合总公司与分公司(总店与分店或总公司与分支机构等)或法人之间具备关联性等要求。(七)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八)有稳定的货源筹措渠道、独立的物流配送和仓储周转能力,能够满足多元化购物需求。(九)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完整记录,近3年内无因违法、违规等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不良记录,未被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处罚,无偷税、欺诈、拖欠员工工资等失信行为。(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十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27至2021-11-02,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新版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3.提供2018年至2020年企业财务情况(详见公告附表,开标时提供审计报告原件,如提供数据不符则视为不符合资格); 4.提供经营场所的营业执照或固定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同时包括市级和县级的连锁超市(便利店),以驻市级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为准;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之间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须提供查询网站地址); 6.投标人(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之间任意连续6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7.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打印件或截图,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8.非外资独资、参股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9.近3年内无因违法、违规等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不良记录,未被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处罚,无偷税、欺诈、拖欠员工工资等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0.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1-17 10:00。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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