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街三圣宫修缮工程(一期)、羊街磨盘寺会谈旧址文物本体维修和保护工程(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磋商条件
本项目羊街三圣宫修缮工程(一期)、羊街磨盘寺会谈旧址文物本体维修和保护工程(一期)由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昆财教〔2020〕122号)、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昆财教〔2021〕)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源专项资金,采购人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相关规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委托对羊街三圣宫修缮工程(一期)、羊街磨盘寺会谈旧址文物本体维修和保护工程(一期)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寻甸县羊街镇
2.2建设内容:寻甸县羊街三圣宫修缮工程(一期)、羊街磨盘寺会谈旧址文物本体维修和保护工程(一期),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期:90日历天。
3. 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即:
(1)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度连续两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采购中同时参加投标;分公司不得独立投标;
3.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云南)”网站(www.yn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信息查询结果,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资质条件: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3.6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2018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7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其他要求:供应商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工商、证券监管、银行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查处或虽受到查处但已解除从业限制;并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03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请授权委托人到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留置备查。
每份竞争性磋商文件600元/份,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上午10 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将被拒绝。
5.2磋商时间:2021年11月19日上午10时00分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