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柳江新城区回建安置房一期工程专用设备采购(增补)自主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人:柳州市柳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249.7397万元
受柳州市柳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对柳江新城区回建安置房一期工程专用设备采购(增补)项目进行自主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柳江新城区回建安置房一期工程专用设备采购(增补)
二、项目编号:ZDZB2021102901
三、采购方式:自主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配电设备及电缆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项目z高限价(人民币):贰佰肆拾玖万柒仟叁佰玖拾柒元整(¥2497397.00)。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等。
七、投标人的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11月05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
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
4、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投标人须于2021年11月17日17时前(以银行入帐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非现金)形式交至保证金专户
十、现场踏勘:无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30分整;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书原件对于材料不全或无效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二、开标时间: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11月18日09时30分整开标,投标人可以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