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门头导视及LED显示屏制作安装投标人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N20211004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门头导视及LED显示屏制作安装投标人服务项目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服务范围:择优选取 3 名中标人共同完成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门头导视及LED显示屏制作安装的项目;具体服务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委托书为准,具体项目招标人以单个项目委托书的形式进行委托。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年。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LED显示屏通用规范》SJ/T11141-2017、《LED显示屏测试方法》SJ/T11281-2017、《电工电子产品外壳防护标准》GB4208-1993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
招标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标人。本次公开招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在符合行业相关规定基础上,遵循综合评审择优原则,进行综合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2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0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0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缴纳(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重大记录是指投标人因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在“信用中国”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中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记录为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多个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8、特定资格条件要求:(1)具有银行营业网点户外门头导视及LED显示屏项目工程经验;(2)熟知各网点管辖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营业网点设立户外门头导视及LED显示屏的审批流程,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9、在本次招标活动前被“本行”列入黑名单及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或与“本行”合作过程中服务及管理等情况考核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 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报名获取的除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报名获取。
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1年11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电子邮箱:lszt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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