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企业文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10Q11R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企业文化建设项目
2.2 项目服务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2.3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180天内
2.4 招标范围:新疆卷烟厂企业文化建设,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企业文化建设项目。
2.6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自2017年10月15日至今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查询到存在向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的供应商(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z终审查依据);
3.3投标人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z终审查依据);
3.4未被列入《新疆卷烟厂不良供应商名录》(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z终审查依据);
3.5投标或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9日11时至2021年11月4日19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包,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11:00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