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四川中烟公司西昌卷烟厂生产区域保洁服务招标
投资金额:911.25万元
受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卷烟厂委托,拟对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卷烟厂2022-2023年生产区域保洁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C2021019
(二)招标项目: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卷烟厂2022-2023年生产区域保洁服务项目,经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复(川烟工办[2021]163号)文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卷烟厂2022-2023年生产区域保洁服务;
2.服务地点: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卷烟厂;
3.招标范围: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卷烟厂2022-2023年生产区域保洁服务,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服务期: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烟草行业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含高空保洁内容,单位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者须提供有相关机构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安全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之一即可。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证上岗。拟投入的高空作业人员须具备高空作业资格,并提供有高空作业证书,投标单位必须为作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险。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承诺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行为(可提供承诺函);
6.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无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行为,未进行过恶意投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可提供承诺函);
7. 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除招标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中标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1.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烟草行业或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禁入期限内的;
2.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采购禁入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采购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3.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有行贿行为记录的;
5.投标人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七)资格审查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网络报名方式: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后传至邮箱进行网络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按照邮件回复内容进行转款缴费,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转款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 11月5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7日09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递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 0114 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