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GXSJ2021-G2-011 招标编码:CBL_20211029_105276174
开标时间:2021-11-2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桂平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6537.78万元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桂平市木乐镇等5个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桂平市木乐镇等5个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二、项目编号:GXSJ2021-G2-011
三、招标内容及简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耕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 然资发【2018】17 号)等文件精神。桂平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桂平市人民政府同意,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的总承包方。确定的实施单位在桂平市寻旺乡、木乐镇、社坡镇、木圭镇、石咀镇5个乡镇辖区范围内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开垦)项目建设,并以总承包方式全额出资完成项目投.资,总承包方式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潜力调查、立项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工程施工,群众协调补偿和施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复核(工程质量、数量、旱地等级评定)、验收报备、新增旱地指标确认、项目后期3年管护等。
2、招标人负责提供桂平市的合法、合规、符合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开垦)项目的土地资源供投标人实施项目;投标人以项目总承包方式负责桂平市寻旺乡、木乐镇、社坡镇、木圭镇、石咀镇5个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招标人按照中标人z终建成的新增耕地土地指标面积根据桂平市现行相关标准对中标人进行奖励,奖励资金来源为通过平台交易指标获得的收益资金进行奖励或桂平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筹措资金进行奖励;招标人对所有对外招标已立项的开垦地块,如牵涉到林地指标核减,均由甲方协调给予保障。
3、目标任务: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社.会资本投.资我市耕地土地综合整治(开垦)项目建设,(本项目立项规模约322.5071公顷(4837.6065亩),对取得农民意愿并符合地综合整治(开垦)相关标准的土地,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不低于政府部门小组流转成功的土地面积的80%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4、质量要求: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 号)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形成地综合整治占补指标。
四、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所需全部资金由中标人筹措。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项目前期潜力调查、选址踏勘、征求群众意见等不列入预算范围内产生的费用;规划设计编制、工程施工、项目验收等在项目预算范围内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乡镇、村工作经费;拆迁青苗补偿费;土地租赁费用及后期管护费用;土地租赁及补偿费用;监管费用(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工程复核单位、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单位、工程结算审计单位、财务决算编制单位由市自然资源局按规定选定,所需费用由社.会资本投.资单位承担,按市自然资源局与此项目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约定支付);其它不可预见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达到本项目服务要求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⑴投标人必须依法经营,营业范围必须包含土地整治类(含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复垦)项目或者农业投.资业务;
⑵投标人必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⑶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⑷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水利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4、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规划设计或土地管理专业类或水利水电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5、项目专职安全员:投标人至少要派2名专职安全员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6、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在z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投.资单位(营业范围必须包含土地整治类(含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复垦) 项目或者农业投.资业务),其它成员为①施工单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另一成员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③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⑤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⑥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 号和桂建管﹝2014﹞25 号文除外)。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11月24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桂平市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11月24日09时00分在桂平市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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