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平衡重式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交通运输, 北京2021-10-29
T|T
招标编号:GXTC-A1-21010069 招标编码:CBL_20211029_105274250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受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北京运营基地的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电动平衡重式叉车采购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电动平衡重式叉车采购。
2.分包:第一包: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5吨电动平衡重式叉车采购
第二包: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7吨电动平衡重式叉车采购
特别提醒:投标人须按包分别投标并按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范围及招标控制价:
3.1本次采购锂电池电动平衡重式叉车5辆(北京3辆,杭州1辆,天津1辆)详见下表。
包号 使用单位 产品名称及型号(吨位) 数量 交付周期
(自然日) 校验及交货地
第一包 货站事业部
(北京货站) 5吨电动平衡重式叉车(整车含电池) 3辆 订单下单后180天内一次性交付 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顺平路566-16号
货站事业部
(杭州货站) 5吨电动平衡重式叉车(整车含电池) 1辆 杭州市萧山国际机场(东大门)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杭州运营基地
第二包 货站事业部
(天津货站) 7吨电动平衡重式叉车(整车含电池) 1辆 订单下单后180天内一次性交付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国货航天津运营基地
注:投标产品所采用的主要部件必须是2021年1月以后生产。
3.2本项目设置z高招标控制价:
第一包:5吨平衡重式叉车z高招标控制价为260万元;
第二包:7吨平衡重式叉车z高招标控制价为160万元。
4.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合格的投标人:
6.1投标人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合法存续、独立法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的合格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3所投设备制造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能力、供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电动平衡重式叉车制造商出具承诺函);
6.4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电动平衡重式叉车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所投电动平衡重式叉车型号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对于进口的特种设备须符合行业标准并满足中国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所投设备质量均需符合国家、行业及相关标准。
6.5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
6.6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0月1日-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承诺函加盖公章);
6.7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0月1日-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没有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且没有出现以下任一情况:a)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b)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承诺函、信用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6.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电动平衡重式叉车,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按均按无效投标处理。经销商、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9同一品牌电动平衡重式叉车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6.10投标人不得在中航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目录中(承诺函加盖公章)。
6.11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现象(承诺函加盖公章)。
6.1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5日,每日9:00—1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2招标文件每包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如采用银行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于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5日(每天9:00-1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按代理机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下述表格信息(详见附件1)以及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代理公司收到资料齐全的电子邮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快递费100元人.民币。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3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包: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第二包: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交纳人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包号。
注:参加的投标企业邮箱(18500937280@163.com)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电话: 刘(经理)18500937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