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电动汽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1029_7762579538231296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动汽车采购,招标人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电动汽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66-21B2SXQY636)
2.2项目概况:为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环保产业政策,满足环保要求,提高厂内清洁运输比例。同时考虑龙钢公司厂内作业空间受限以及车辆需上垛作业,因此需采购电动自卸汽车6辆(车辆货厢内尺寸长度必须为:7000mm-7600mm),含磷酸铁锂动力电池。
2.3招标范围:投标人需负责拟投标包次的车辆设计、制造、检验、测试、车辆交付及协助登记注册、现场调试服务、售后服务、技术资料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应,以及对用户操作和维修人员提供培训等方面的技术服务,车辆(含电池)运行保障、质量缺陷维修
等全部内容。
2.4交货地点: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交货。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2.7质保期:车辆电机不少于5年(含线束及关联附件)、车辆电控不少于5年(含线束及关联附件)、车辆动力电池(电池模组、BMS)不少于5年、车辆变速箱不少于2年、货箱举升系统不少于1年、自卸车整车不少于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有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拟投标的电动车辆的车型已纳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投标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询结果(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1年.10月1日以后出具)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审计
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3.2财务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类似的纯电动车辆销售业绩2项。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以完整合同及合同对应的车辆销售增值税发~票为准,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3.4信誉要求:
(1)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非制造商投标,非制造商投标需提供拟投标车辆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的产品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投标;非制造商投标还需提供车辆制造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1、3.2、3.4款所要求的资料~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9日上午8时00分至2021年.11月5日下午18时00分;
4.2获取办法: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上述时间内将“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主要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上述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档上传至上述邮箱(邮件名为:龙钢电动汽车采购+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上午9:00时整。
注:报名前获取投标报名表,先进行投标登记
联系人:陈吉宁
电话:13041093518
联系人:董建华
电话:13264268111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