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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寻甸县城市更新改造建设工程第三方全过程审计服务

   日期:2021-10-31 14:32:12     浏览:152    
核心提示:2021年寻甸县城市更新改造建设工程第三方全过程审计服务竞争性比选公告商业服务, 云南2021-10-29T|T招标编号:YNGX2021-171-3 招
2021年寻甸县城市更新改造建设工程第三方全过程审计服务竞争性比选公告
商业服务, 云南2021-10-29
T|T
招标编号:YNGX2021-171-3 招标编码:CBL_20211029_105276936
开标时间:2021-11-1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寻甸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70.0万元
竞争性比选公告
2021年寻甸县城市更新改造建设工程第三方全过程审计服务
1.竞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寻甸县城市更新改造建设工程第三方全过程审计服务已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寻发改投资【2021】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寻甸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广大具有资质的单位参加2021年寻甸县城市更新改造建设工程第三方全过程审计服务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寻甸县;
2.2项目概况:2021年寻甸县城市更新改造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寻甸县龙泉路、月华路、月秀路、月中路、三月三路等城市主干道维修,维修面积约11.97万平方米;(2)供销大厦至凤梧路水泥路面改造提升,改造提升路面约2万平方米;(3)星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改造提升,新建星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约300米;(4)县城园林绿化补植提升,对县城公园、广场绿地和道路附属绿地约53119平方米缺损、退化苗木进行补植,维修公园配套设施(特别是湿地公园二期的维修开放),安装绿化防护栏,适当新增人行通道;(5)县城三月三公园提升改造,修建约1710米观光步道,并沿途配套必要的观景台、果皮箱、座椅、照明灯具等设施;(6)城区人行道提升改造,按照海绵城市要求更换人行道小块约26.4万平方米;(7)县城生活垃圾收集基础设施建设,增设5桶位生活垃圾分类亭40座,更新和新增生活垃圾分类桶500只,更换和新安装街道果皮箱1500只;(8)道路隔离栏新建,对县城5条道路(长度约5750米)中央隔离围栏进行增补;(9)智慧公厕建设,新建民族团结进步广场智慧公厕一座;(10)县城公共厕所建设维护,对县城27座公厕进行设施维修及无障碍通道建设;
2.3招标内容:完成2021年寻甸县城市更新改造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服务等相关工作(具体的工作范围招标人在项目审计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竣工结算审核、配合甲方完成该项目的结算工作,编制结算审核报告书。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审批、调整、执行的情况。
(2)项目总承包完成情况。
(3)项目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管理和执行情况。
(4)工程计量、工程签证及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控制、本工程全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审核控制及工程索赔的处理。
(5)工程结算审核、工程量签证审核、竣工图审核、工程数量台账的审核、工程索赔审核、编制报告、内部跟踪审计、结算审查等工程造价审计跟踪服务,并配合本工程各级政府部门的审计检查等相关工作。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2.3招标规模:本项目包含: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竣工结算审核,招标规模约70万。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z终成果文件。
2.4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相关造价审计服务标准、项目造价管理规定及审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规范的要求,且需满足后期政府审计针对本项目设施运行管理及行政管理工作提出的审计意见及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以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3.资格要求
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3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4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具备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0万元的市政工程或公共设施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或竣工结算审计相关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3.6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造价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
3.7项目组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组人员每天必须保证至少2人在现场提供服务,并有明确的记录情况(例如:点名、签到统计表),造价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场。
3.8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2020年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情况说明即可)。
3.9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工商、证券监管、银行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查处或虽受到查处但已解除从业限制;并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1年11月01日至2021年11月05日,每天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请授权委托人到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每份比选文件60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2比选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上午10时00分
注:参加的投标企业邮箱(18500937280@163.com)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电话:  刘(经理)18500937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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