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惠州仲恺国际合作区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惠州仲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536.0万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仲恺国际合作区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工程咨询服务,招标人为惠州仲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ZB【2021】007。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惠州仲恺国际合作区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工程咨询服务
2.2 招 标 人:惠州仲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3 项目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
2.4 项目规模:惠州仲恺国际合作区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工程集中在仲恺潼湖智慧区东部和北部,建设内容包括三个组团,即红岗村组团、幸福村组团以及梧村河组团,含产业部分、生活部分以及市政配套工程,产业部分总建筑面积约222.19万m2,生活部分总建筑面积约97.52万m2,市政配套部分包括:主干路9.56km,次干路22.91km,支路31.99km等。工程总投资约235亿元。为了合理测算项目的商务可行性,增加项目与金融机构资金对接有效性、构建项目的合规边界、商务边界和投融资边界,拟聘请专业工程咨询机构为惠州仲恺国际合作区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提供整体运作构架方案以及融资资金对接的各类支提供文件;工程咨询费用暂定536万元。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1、项目配套资源价值分析服务(据项目区域范围内现状条件对各类配建物业进行盘整,并对项目区域内的各类注入资源,进行测算,并按照金融机构的要求完成相关报告);2、草拟配套支提供文件(参考类似项目融资所需支提供文件,配合融资机构拟定本项目融资所需的区管委会配套支提供文件,协助完成文件的汇报、征求意见、修订等工作);3、融资担保方案编制(结合本项目融资需求,满足融资机构贷款条件,配合完成业主方的融资担保方案,并向区管委会进行汇报);4、项目整体运作构架方案编制(依据项目各片区控规、项目可研报告等项目要件,基于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计划以及其他合理假设条件等基础数据对项目的成本、收入进行财务测算,并根据测算结果判断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和融资合理性。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项目采用的运作方式、风险控制框架进行分析,并根据适用于本项目的法律法规对项目的授权结构、权利义务边界、合作模式、投融资结构、回报机制等内容等进行设计,按照金融机构的要求完成《项目整体投融资方案》,并协助完成上会汇报);5、测算并编制完成项目市场化融资资金平衡方案(根据项目可研、整体运作方案、及业主方未来现金流预测等数据测算并编制完成项目市场化融资资金平衡方案)。
2.6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即按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合同文件及技术要求提交合格的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
2.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综合资信甲级或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乙级或以上;
3.2投标人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通过信息备案;
3.3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咨询师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
5. 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请于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2日9:00~12:00、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报名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递交报名资料(同时提交原件核查),报名审查通过后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报名资料如下:
1、投标报名表(自行编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信证书(复印件);
4、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通过信息备案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因符合“国办发(2003)76号”文政策规定而无法提交社保明细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所派驻本项目人员的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投标人所属员工);
8、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或打印件。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标注正本或副本),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备原件查验。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