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扫描、无纸化办案全流程加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动产登记中心
资金来源: 其它
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扫描、无纸化办案全流程加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受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委托,对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扫描、无纸化办案全流程加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GZLYFW-20211019,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GZLYFW-2021101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扫描、无纸化办案全流程加工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数量:
项目内容 服务期 z高限价
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扫描、无纸化办案全流程加工服务项目 自采购人下达项目进场通知书后满1年或结算累计金额达到中标金额即为合同服务期满。 人民币98.35万元
1. 供应商应对所有的磋商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响应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磋商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1.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5.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六、本次采购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09 时30分(注09时00分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
八、磋商时间:2021年11月12日09 时30分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
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