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红河州烟草公司2022年-2024年工程设计咨询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22年-2024年工程设计咨询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22年-2024年工程设计咨询服务项目
2.2 招标编号:G2021-1006
2.3 服务内容:红河州烟草公司州局(公司)机关及所辖分公司、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含修理项目)各阶段的专业咨询服务,包括:(1)前期工作阶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技术方案)编制及评审服务;(2)设计阶段:设计阶段规划文本和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与评审服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服务;(3)具体项目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2.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5发票类型: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遇国家税收政策变化时,票据按z新政策执行相关税率。
2.6服务期限:(1)实行一招三年,服务一年一评价,价格一年一确定,合同一年一签订。即:确定一个中标人为2022年供应商,该中标人同时为该项目2023-2024年的供应商;招标人每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经合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2023、2024年的合同价格参照2022年的中标价格并结合行业当期市场价格谈判确定。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2)2022年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7投标报价要求: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为2022年服务价格,前期咨询及设计服务按综合费率包干的方式进行报价: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技术方案)编制服务z高限价:项目z终批准确定的总投资估算的4‰,服务费低于2.5万元的,按2.5万元计;
(2)设计服务费z高限价:设计费按项目z终批准确定设计概算中工程建设费(不需批复概算的按施工招标控制价)×综合费率。综合费率z高限价:200万元(含)及以下设计收费率按4.5%,200万元(不含)以上500万元(含)以下设计收费率按4.2%,500万元(不含)以上设计收费率按3.825%,设计费低于2.5万元的,按2.5万元计;
注:(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技术方案)编制服务报价包含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总平面图、各建筑单体平立剖面图、效果图和投资估算);设计报价包含提交规划方案、规划方案评审通过和勘察报告出具后提交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和服务等费用。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z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无效。
2.8服务地点:红河州烟草公司机关及所辖分公司、子公司。
2.9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通过方式为合格制。
3.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2.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技术咨询等相关咨询业务;
3.2.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3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2018年1月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
(2)咨询负责人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且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
(3)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
注:以上人员执业资格证书证须注册在投标企业,均为公司人员;
3.2.4投标人2018年1月至今承担过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类似业绩指单个合同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上或设计服务费在2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2.5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或因分立、合并形成的新公司,以新公司成立后的会计年度计算提交的年份;
3.2.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3.2.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2020年10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2020年10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2.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9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书面声明;
3.2.10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2)近三年(2018年10月至今),没有因违反本项目所属行业行为规范受到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政处罚、失信惩戒”,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近三年(2018年10月至今),投标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行为(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4)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及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黑名单(以其公布的黑名单名录为准)。
3.3 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资料中被查出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z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及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的。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z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4.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8日;每日上午0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
4.2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4日下午14:00时。
5.2 招标人于2021年11月24日下午14:00时开标。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 0114 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