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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盛世百合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及元江县盛世百合小区业主代表大会的决议,受采购人元江县盛世百合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元江县盛世百合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元江县盛世百合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A2021006-YJ;
1.3、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100983㎡,道路及场地面积6790平方米(含未列入规划的室外篮球场及电动车充电棚各1个),建筑密度34.95%、绿地率35.1%、容积率2.63%。小区共有21幢,39个单元,住房建筑面积71798.74㎡,全部为多层建筑。小区共542套住房、商铺161间、停车位309个(含25个子母车位)、车库137个,地上建筑面积86228㎡,架空层(地下)建筑面积14755㎡,小区以架空层形式实现人车分流,项目开工时间2015年12月10日,竣工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
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有:大门出入口3个(其中带自动车辆识别2个),商住无门禁系统,住宅39个单元均无门禁系统,无灯光亮化。电梯39部,电梯房39个,电梯供电设备5套(现场配电柜5套)。高压配电房1间(配电设备由电力公司管理),配电室3间,变压器3台,发电机6台(住房4台、绿化2台),备用汽油发电机组1套,稳压系统一套。中水处理站1个,化粪、储水池(罐)11个,潜污泵22台。水泵房3间、水泵8台(生活水泵4台,喷淋泵2台,消防泵2台)。消控室1间,消防水池1个,水箱2个(消防水箱、喷淋水箱各1个),室内消防栓512个,室外消火栓10个。物业服务用房1个(建筑面积130平方米),监控用房2间,视频监控6台,监控覆盖小区主干道及每部电梯。此处共用设施设备指小区围墙范围内所有公共配套设施。
注:以上情况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现场实物为准。
1.4、服务内容:物业管理服务包括承担本小区相关设施、设备、电梯、水、电安全运转使用、安全保卫、车辆有序停放、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等服务。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①本住宅小区的门卫值班、车辆停放,车辆行驶管理、安全管理,快递管理、宠物管理,矛盾纠纷调解、对外协调等工作;②本住宅小区的共用设施设备含共用的给排水管道、化粪池、下水管道、窨井、照明、供水加压设备、配电系统、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的维修、维护工作,确保各项设施设备安全、正常运行;③本住宅小区内的绿化养护工作;④本住宅小区内的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工作;⑤本住宅小区内的社区文化宣传建设工作;⑥本住宅小区内的单位物业、业主、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建立、使用和保管工作;⑦本住宅小区内的舆情、疫情防控工作;⑧本小区各项费用的收取或代收工作;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工作。
1.5、采购预算价:约803806.93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零叁仟捌佰零陆元玖角叁分),其中:电梯住房基础物业费0.6元/㎡/月、商铺基础物业服务费0.5元/㎡/月、电梯运行维护费280元/户/年、车位(库)服务费100元/个/年、子母车位150元/个/年、垃圾清运费40元/户/年。具体内容如下图所示
项目 单价 数量 单位 金额(元/年) 备注
住房物业 0.6 71798.74 元/月/㎡ 516950.93
商铺物业 0.5 11261 元/月/㎡ 67566.00
电梯物业 280 542 元/户/年 151760.00
车位物业 100 284 元/个/年 28400.00
子母车位物业 150 25 元/个/年 3750.00
车库物业 100 137 元/个/年 13700.00
垃圾清运费 40 542 元/户/年 21680.00 代收(z终金额以环卫站为准)
合计 / / / 803806.93
1.6、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结束前30天,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按续签下一年的物业服务协议,以此类推;如果未通过采购人考核评价的,服务协议自动中止,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1.7、服务地点:位于元江县玉河社区盛世百合小区,即城南路与天宝路南延长线交叉口西南角。
1.8、质量要求:符合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之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经济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单位或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单位或企业,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任意一个年度的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三年则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若新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则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彩色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 2020年1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指2018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
2.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磋商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11月01日至2021年11月08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
4.2、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4)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5)介绍信(原件)。
4.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08时00分至08时30分;
5.2、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08时3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
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