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杏贾路、金柏路场区充电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杏贾路、金柏路场区充电桩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杏贾路、金柏路场区充电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杏贾路、金柏路场区充电桩项目;
2.2建设地点:郑州市内;
2.3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到位;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杏贾路、金柏路场区充电站及配套设施
2.8(1)场站因不可抗力因素(因政府原因调整,甚至取消的),招标人及投标人互不承担相应责任。
(2)充电桩、变压器、钢梁罩棚及电缆的材料,应优先使用老场站拆除的旧设备,同时扣减相应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3信誉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企业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满足3.1-3.5项资格要求的同时还需满足下列要求:
3.6企业资质:
(1)投标人须为直流充电设备制造商,不得为代理商,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2)所投直流充电设备须获得国家权威机构(具备CMA及CNAS资质)认证型式试验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03日至2021年11月0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4.2 请各潜在投标人请将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按顺序整理好并以PDF格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4.3、投标人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请致并告知代理机构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将审核过后及时给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4.4、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5、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1月23日 10:00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
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