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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中耳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02 20:39:10     浏览:207    
核心提示: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中耳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招标编号:SCJSZX20210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中耳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SCJSZX2021009 招标编码:CBL_20211102_105283581
开标时间:2021-11-0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受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人)委托,拟对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中耳分析仪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JSZX2021009
2.采购项目名称: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中耳分析仪采购项目
3.采购人: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次采购内容为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中耳分析仪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8万元,z高限价18万元。
       四、招标编码:CBL_20211102_105283581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7.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竞争性谈判文件自2021年 11 月 3 日至2021年11 月 5 日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现场发售: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11 月 8 日14:3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眉山市
九、在递响应文件必须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谈判地点:眉山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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