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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系统安装施工总承包轨行区安保工程

   日期:2021-11-03 09:00:02     浏览:204    
核心提示:关于2021/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系统安装施工总承包轨行区安保工程招标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现对新建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
关于2021/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系统安装施工总承包轨行区安保工程招标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现对新建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系统安装施工总承包项目轨行区安保工程招标,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起于郑州西站,止于郑州火车站,线路全长约21.625km,设站12座,均为地下站,其中6座换乘站,分别为郑州西站、市委党校站、市中心医院站、绿城广场站、医学院站和郑州火车站;平均站间距1913.314m,z大站间距3257.547m,位于商隐路站与庙王站之间,z小站间距1001.077m,位于医学院站与郑州火车站之间;设红石坡车辆段一座,位于中原西路与西绕城高速交叉口东北象限,出入线接轨于商隐路站和庙王站,占地约30.65公顷。设主变电所两座,郑州西站主变电所(新建)和昌黎主变电所(已建成);采用A型车6辆编组,z高运行速度100km/h,供电系统采用集中式、110/35kV两级电压供电方式,牵引供电制式采用DC1500V架空接触网供电、走行轨回流方式。
本工程设置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12座(含红石坡车辆段1座),降压变电所1座,跟随式降压变电所5座(含2座区间跟随所),开闭所2座,车辆段变电所培训室1座。
电力监控系统在中心级深度集成于综合监控系统,全线各变电所均设综合自动化系统,各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通过通信光缆接至相关车站级综合监控系统。
信号系统平时采用中心自动控制,必要时中心调度员可实现人工控制,中心设备或通道故障以及运行需要时可转为车站自动控制或车站人工控制。
通信系统包括专用通信、警用通信、政务通信、乘客集散中心通信4个子系统。
综合监控系统包含综合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门禁系统、安防集成平台、电子巡查系统等。
自动售检票(AFC)系统主要由线路数据汇聚节点、维修系统、线路AFC测试系统(属于AFC线网测试中心系统)、车站计算机系统、维修工区系统、车站AFC终端设备及其之间的网络通道以及车票等构成。
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主要由火灾自动报警(FAS)系统中央、车站两级调度管理,中央、车站、就地三级监控的方式设置,对轨道交通全线及各建筑进行火灾探测、报警和控制;气体灭火系统由控制子系统和管网子系统两部分组成。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系统安装施工总承包项目全线轨行区安保工程。
中标后安保公司负责聘用保安,负责检查核对、登记各施工单位进出轨行区作业计划内容、时间、地点,登记检查进出轨行区作业施工人员数量,个人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并负责轨行区处治安安全;
安保公司负责每日进行轨行区的巡视,检查各施工区域开工和完工后的情况(在各施工单位请、销点后),并记录;在紧急情况下(如:火灾、施工事故等)负责维护现场及疏散施工人员有责任警告不遵守安全规则的人注意安全;要有洞察存在危险源的基本素质,通知及警告所有人员有关潜在危险的地方;做好值守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本项目工程计划全线设置12个值班点(车站12座);每个防卫值班点设置 2 名安保值守人员,实行 24 小时三班轮流值守,每个防卫值班点设置 7 名安保人员(每周轮休一天)。
1.3计划工期
整体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4月14日(暂定,z终结束时间以建设单位接管为准),整体工期需满足建设单位的统一要求。
计划服务时间:2021年12月15日开始--2022年4月14日结束。(以上均为暂定日期,z终开始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z终结束时间以建设单位接管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由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近  3  年内具有的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一个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且有良好的信誉和合同履约能力,近  3  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无刑事诉讼案件和不良履约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
2.3与招标人无股份、子母公司等关系。
2.4施工企业在申请本投标前五个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拒绝:
(1)列入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电化局集团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企业,2016年至今在中铁电化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有不良行为的施工分包方企业;
(2)与中国中铁股份公司所属的各级单位发生过合同、经济、技术纠纷仲裁或诉讼的劳务企业及其负责人,以及有不良合同履约记录或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
(3)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的企业;
(4)z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安全质量事故、刑事诉讼案件和不良履约记录的企业。
2.5企业提供为拟派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
3.2发售招标文件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发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红章)至指定邮箱购买标书。
3.3 标书每个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现场考察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需要时请与招标人联系,招标人将提供必要的协助。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11 月 24 日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 0114 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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