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口腔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
投资金额:49.30911万元
受张家界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口腔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口腔科装饰装修工程
2、项目编号CG-2021-078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人民币) 代理服务费z高限价
(人民币)
1 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口腔科装饰装修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详见工程量清单 493091.1元 10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近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近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 11月 04日至2021年11 月 11 日止,每天上午08时3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7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 11月 17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1年 11 月 17 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 0114 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