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来帮忙#
女子说自己肥肠里吃了猪粪,至今吃不下
上海一女子在单位食堂的外包摊位花了41块钱买了肥肠点肥肠吃出猪粪便,结果吃肥肠那盘猪屎!
女人说:吃到一半的时候,感觉肥肠的味道不一样了,一坨屎!
继续爪子拉扯这盘肥肠,居然在这盘肥肠里发现了一堆粪便! 猪屎! 这顿饭她吃不下了!
凡是遇到这种情况的消费者都会去找店主说明情况。 女人去找老板说明情况。
吃了本店肥肠里的屎,再做一份也没人吃得下! 于是,女人拒绝了老板再复印一份的提议。
随后,女子将这段视频发到了网上,引发热议! 女人对老板的处理方式很不满意。 她认为老板只是不停地道歉,并没有提供实质性的解决方案。 现在女人吃了这盘肥肠遇到了屎,已经对她的心理造成了影响,到现在也没吃过。 .
所以,女方决定继续维权到底!
肥肠本身就是个臭东西。 清洗时将肥肠翻过来反复清洗。 很明显,这家店的清洁方式是错误的。 如果翻过来清洗干净,绝对不会出现猪屎!
《食品安全法》是如何规定的?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变质、酸败、霉变、虫蛀、脏污、混杂、掺假、感官特性异常的食品。”
肥肠里出现了猪粪。 这种不负责任、不洁的清洁行为,必然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消费者食用了此类劣质产品,必须依法维权,要求退货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是多少?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消费者可以要求生产者、销售者赔偿损失的十倍或者三倍;不足一千元的,赔偿一千元。
按照该法规定,上海女子购买的肥肠41元,10倍赔偿金额410元,不足1000元。 因此,女方可以索要1000元的价款点肥肠吃出猪粪便,老板应该出钱。